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燃气热力有限公司劳保用品采购采用密封报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燃气热力有限公司劳保用品采购。
2、供货地点:呼和浩特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供货。
4、采购内容:劳保用品,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预算金额9万元。
5、资金来源:国有自筹。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户外专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并在人员、设施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参询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资信好,经济实力强,无因失误或人为因素造成的工作明显错误记录,无违纪、违规不良行为,能够有效地履行合同。
四、参询单位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即在比价会议时评审组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参询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
五、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盖章);
(2)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盖章);
(3)报价函:按要求填写报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后附格式);
(4)参询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辅助资料(例如:法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产品相关资质证书、近年企业信誉、获奖情况、诚信平台网页查询截图等)。
2、响应文件装订要求:所有资料按照上述文件顺序装订,全部密封在一个资料盒内,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4月11日17:00时(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询比响应文件视为自动弃权)。
七、询比评审办法:
询比人组织成立评审组(3人以上单数组成)对各参询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审定,在满足询比人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品牌质量、价格择优选择确定成交人。
八、参询单位须知
1、报价形式为总价报价及分项清单报价,按照报价函形式(后附格式)进行报价(含税金到货价格)。
2、超过截止时间递交或不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不符合要求者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4、 询比人不负责参询单位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5、询比人及其询比小组成员不得向未成交方解释落选原因,不退还询比资料,对未成交方要求说明理由的,均不予受理。
6、付款方式:电汇或电子承兑。
7、询比会议确定的单位取得询比结果通知书后一个月内与呼和浩特市燃气热力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8、本邀请书等同于本项目的询比招标文件,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呼和浩特市燃气热力有限公司。
九、递交响应文件、询比会议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格尔图村102省道北侧呼和浩特市燃气热力有限公司(炼油厂对面)三楼会议室。(资料可邮寄,邮寄地址同上)
联 系 人:邢绒绒 联系电话:15754887201 邮 箱:1643505017
@qq.com
呼和浩特市燃气热力有限公司
2023年4月4日